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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学仕教育”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标准

浏览次数:    时间:2018-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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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学仕教育”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标准

 

为全面提高“齐鲁学仕教育”品牌下各单位运营能力,提升业务水平,增加业务收入,充分调动所有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保障全年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特制定本标准。

一、工作指标

各岗位人员根据工作分工,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单位内部制定的月度、季度、年度等各项工作内容。

二、工作内容

主要负责运营“齐鲁学仕教育”品牌下的国内外就业、海外留学/劳务、职业培训、学科教学、学历晋升等项目。

三、工资构成

工资模块包括基本工资、职级工资、绩效工资和社保金等(月度中的常规费用报销除外)。

四、考核系数

(一)当月100%完成工作指标的

综合收入=基本工资+职级工资+社保金+绩效工资+报销

(二)当月超额完成工作指标的

综合收入=基本工资+职级工资+社保金+绩效工资*工作指标完成率

(三)当月零收入或收入未完成工作指标的

试用期未转正的员工,当月工资总额=基本工资总数

(四)当月有收入但收入未完成工作指标的

综合收入=基本工资+社保金+绩效工资*工作指标完成率

四、主管考核

1、运营主管负责对各项目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业务过程和结果进行全方位管理与考核。每月形成考核意见报单位领导审批后和当月工资报表一起执行。

2、为体现单位“表彰先进、唯才是用、因人而异、严以律己”的原则,运营主管、项目主管共同可提请对连续三个月完成工作指标且考核优秀的普通工作人员申请享受上一级职级工资待遇,形成书面考核意见报单位领导审批后和当月工资报表一起执行。反之,对连续考核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可申请降低职级工资、或调整工作岗位、或建议辞退处理。

3、对完成或超额完成当月任务总量的项目主管和运营主管,可享受总净收入各5%的红包奖励。上述红包不在工资报表中体现,由单位领导单独发放。

4、对有出差任务发生且完成当月考核指标的,由运营主管负责签批审核报销意见后交单位领导审核进行核销。

5、对偶尔月度未完成但全年完成考核任务总量的人员,财务按照就高原则核算实际收入进行补发。

五、特别说明

1、鉴于就业项目的时效特殊性,当月完成工作任务但学员未能实际终止培训与就业合同的,所有的上述绩效考核工资需要在报名人员的业务成功办结后进行支付和结算。

2、单位财务处每月以独立、有效的财务凭证作为支付方式进行验付或回收。任何人不允许提前预支,防止学员退出后出现连带退费问题。

本规定适用且不限于齐鲁学仕教育品牌下的山东学仕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山东翔乘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日照学仕教育职业培训学校、日照市东港区学仕教育培训学校、日照市东港区程文教育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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